校董會成員為更好實踐辦學宗旨,確保學校正常運作,建立與其辦學理念一致,專業、合作及有責任感的管理團隊。本校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5/2020號法律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》的規定,於2023年9月1日起成立校董會,由至少七名成員組成,當中包括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的校長、教師及家長各一名。旨在監督學校的運作,確保學校依法辦學,決定學校的指導性方針、發展規劃及其他重要事項,推動學校優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