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總則:
本《校本學生評核規章》遵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8/2020號行政法規之《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》,並配合學校辦學宗旨和辦學理念制定,提倡實施多元評核,重視學生的學習歷程,以形成性評核為主,結合總結性評核,以促進學生學習成功為核心理念,確保能全面和客觀評估學生的學習表現。
二、規定:
中、小學部
(一)畢業、升級、補考、原級重讀及退學之準則
初中教育階段整體原級重讀率不超過8%。
小學五至六年級原級重讀率不超過4%。
小學一至四年級不設原級重讀,但按第11條規定的情況不在此限。
畢業班學年成績各科合格,操行達到C或以上,准予畢業。
非畢業班學年成績各科合格,操行達到C或以上,准予升級。
學年成績有三個單位以上不合格或學年成績平均分不合格者,應予原級重讀。三個單位或以下,不合格科目均須補考。補考不合格且不符合“帶科升級”條件,應予原級重讀。
凡連續原級重讀兩年者或學年操行為D等者,將飭令其退學。
全學年累積三次大過者,將飭令其退學。
凡學年成績未達升級條件,且學年成績與學校基本合格要求有較大差距者,經行政議會討論學生是否合適繼續留校就讀,對於不合適者,將勸諭其退學。
學生參加餘暇活動的評核結果不作為學生升級及原級重讀的依據。
學生請假時數超過全學年上課時數三分之一,原則上需原級重讀,但須獲教青局批准(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8/2020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二款)。
學生無故缺席超過一學段上課時數五分之一,將飭令其退學。
對於特殊情況,若家長與學校均認同安排學生原級重讀符合其學習發展,可申請原級重讀,但須獲教青局批准。
(二)帶科升級
非畢業年級容許學生補考後「帶科升級」,唯學生只可帶一科升級,而不合格科目的學年分數不能低於50分,並且要經行政議會確認。成績表上會列明「帶科升級」之科目,並規定不得連續兩年帶同一科目升級,以確保學生具有該科的基本素養。
(三)成績計算
高三級學年成績計算
全學年分兩學段,每段結束進行一次考試。
學年成績:第一段佔50%,第二段佔50%。
小一至高二級學年成績計算
全學年分三學段,每段結束進行一次考試。
學年成績:第一段佔32%,第二段佔32%,第三段佔36%。
中學的中、英、數三科,每科作兩個單位計算(英文科分兩個學習內容,英文A佔一個單位,英文B佔一個單位),其餘科目各佔一個單位。總分及平均分由各百分制成績的科目按所佔單位的比重計算。
小學的中、英、數、常識四科,每科作兩個單位計算,其餘科目各佔一個單位。總分及平均分由各百分制成績的科目按所佔單位的比重計算。
分數以100分為滿分,60分為合格。(60分以下為不合格,以*標示)
等級分為 A、A-、B+、B、B-、C+、C、D。(D為不合格,以*標示)
餘暇活動等級:A、B、C、D。(D為有待改善)
操行等級: A、A-、B+、B、B-、C+、C、D。
(四)學生操行評分與評級擬定
每一學段,同學操行評級的擬定,參與人員包括全體科任老師和班主任。
同學操行評分之評定原則,由科任老師及班主任對同學的學習態度、考勤、禮貌、守規、合群及校內外服務等表現作綜合考量,給每位同學的操行評分。
每一學段由學部行政人員召集所有任教老師,召開操行會議,對同學操行進行集體評議,達成一致後,確定操行評級。
操行評分對應的操行評級
操行評分
9
8
7
6
5
4
3
2
操行評級
A
A-
B+
B
B-
C+
C
D
(五)獎項
品學兼優獎:
學年成績平均分達88分或以上,操行A-或以上,並無記缺點或以上記錄者。(品學兼優獎與學業優良獎和操行優良獎不重複頒發)
學業優良獎:
學年成績平均分達85分或以上,操行B+或以上,並無記缺點或以上記錄者。
操行優良獎:
學年成績平均分達80分或以上,操行A-或以上,並無記缺點或以上記錄者。
優等生榮譽:
各科成績合格,學段平均分不少於85分,而操行獲A-或以上者,並無記缺點或以上記錄者。
全勤獎:
學年成績全科合格(不包括補考後合格),全學年無遲到、早退、請假、缺席及曠課紀錄者。
成績進步獎:
學年成績全科合格(不包括補考後合格),操行B或以上,學年成績進步表現突出,經行政議會確認者。
服務熱誠獎:
學年服務表現優良,由相關老師按具體表現推薦,經行政議會確認者。
學科獎:
高中部各學科學年成績第一名。(數學科則文、理組各一名)
愛校獎:
頒給由幼稚園K1就讀本校至高三畢業的同學。
弘揚校譽獎:
(1) 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比賽並獲個人或團體優異成績,由指導老師提名,經行政議會確認後,記優點一次。
(2) 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外出比賽者,經行政議會確認後,記優點一次。若比賽獲得獎項者,則記優點以上的獎勵。
幼稚園
(一)升級及原級重讀之準則
根據第9/2006號法律《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》第七條:在幼兒教育階段,除非家長提出申請,否則不得要求學生原級重讀。
對於特殊情況,倘家長認為有需要讓幼兒留級,須向學校提出申請;由學校按該生的能力及表現之實際情況作評估,經同級老師討論後批准,在學年末向教青局報備。
(二)評估方式
全學年分三學段。
學習評估以 能完全掌握 能基本掌握 能初步掌握 未能掌握 記錄學習表現。
生活與行為評估以 持久做到 經常做到 間中做到 有待改善 記錄行為表現。
學生自評以 持久做到 已能做到 仍需努力 記錄學生學校生活和家庭生活表現。
學習評估及生活與行為評估參與人員包括全體科任老師和班主任,經會議集體商討,達成共識,並以量化(等級)與質性呈現評核結果。
(三)獎項
學行優異獎:
K3級學年學習、生活與學能表現優異,由相關老師按具體表現推薦,經行政議會確認者。
全勤獎:
全學年無遲到、早退、請假、缺席者。
禮貌表現優異獎:
能主動表現對人有禮,與人和睦相處及友愛表現優良,由相關老師按具體表現推薦,經行政議會確認者。
服務表現優異獎:
能為同學及學校服務表現優良,由相關老師按具體表現推薦,經行政議會確認者。
校園生活表現進步獎:
全級學年學習、生活與學能進步表現突出,由相關老師按具體表現推薦,經行政議會確認者。
三、申訴:
對評核結果的申訴途徑:
每一學段結束,學校會向每位同學派發成績表,如果學生或家長/監護人對評核結果有異議或疑問,可於派發成績表後兩個工作天內,須由家長/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訴。本校於接到書面申訴後兩個工作天內回覆家長/監護人。
申訴流程:
四、其他:
(一)學生缺席評核的安排
中、小學部
(1) 基於下列原因缺席評核,學校會安排學生補作評核,或豁免其作有關評核。豁免的有關評核將不計入學段成績中,其成績將按學生已有的學習表現和評核項目計算。
具澳門註冊及認可的醫療機構證明的因健康理由的缺席。
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個人名義參與區域性或國際性活動。
學校手冊中評核規定的合理缺勤。
不可歸責於學生的原因。
(2) 有關缺席評核的處理方法
測驗/考試期內同學無故或不合理缺勤,學校將不安排補測/補考,其分數將作零分計算。
同學如於測驗/考試期間因病缺席,須於當日評核前致電回校請假,並於復課當天提交註冊醫生證明及家長信申請補測,經確認後由教務處安排補測。
事假須提前不少於五個上課日向學校遞交書面申請,經批准的合理事假方可向教務處申請補測,若同學不按時出席補測/補考,則該次測驗/考試成績作零分計算。
除不可抗力原因外,測驗遲到超過十五分鐘/考試遲到超過三十分鐘,將不得參加該次測驗/考試,成績作零分處理。
凡補作評核之成績,將不作扣減。
(3) 學生出席率的要求
學生合理缺席時數超過全學年上課時數三分之一,原則上需原級重讀,但須獲教青局批准(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8/2020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二款)。
學生無故缺席(曠課)超過一學段上課時數五分之一,原則上需原級重讀。
曠課一節,記缺點一次;曠課一日,記小過一次;曠課超過一日,記大過一次或以上。
幼稚園
(1) 基於下列原因缺席評核,學校會安排學生補作評核,或豁免其作有關評核。豁免的有關評核將不計入學段成績中,其成績將按學生已有的學習表現和評核項目計算。
具澳門註冊及認可的醫療機構證明的因健康理由的缺席。
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個人名義參與區域性或國際性活動。
學校手冊中評核規定的合理缺勤。
不可歸責於學生的原因。
(二) 評核的形式
評核結合運用形成性評核及總結性評核,並以形成性評核為主。
在形成性評核部分,除了老師作為主要評核者外,學生與家長都會參與學習態度的評分,以利於老師對學生的情感、態度及價值觀作更全面的評估及輔導。
形成性評核
形成性評核是一種具持續性的評核類型,在學與教過程中恆常進行,着重學習的歷程。讓學生根據評核的結果,了解自身表現,調整學習方法及態度;讓教學人員根據評核的結果,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度,以調整教學策略與評核方式,並向學生提供必需的教學輔助。
總結性評核
總結性評核是一種具階段性的評核類型,在教學過程或學習階段結束時進行,着重學習的成果。評估學生整體的學習表現,讓教學人員了解學生達到目標的程度;檢視學與教的最終成效,讓教師調整課程,修正教學計劃,編訂教材,並制訂深化或補救性的教學輔助方案。
(三) 評核的實施
對學生的評核,以有關教育階段所設定的目標和基本學力要求為依據,並通過多元方式實施,以了解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表現與學習需要。評核內容包括學生的認知、情意及技能。依據學習目標制定適切的評核項目,以多元方式實施評核。
中學部
各學習領域/學科以多元評核為原則,根據學校的學生評核理念,實施形成性及總結性評核,各學科根據實際教學情況制定相應的評核項目,如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工作紙、口語表達、隨筆、作文、報告、實驗、時事分享、學習歷程反思、專題研習、體適能、背誦、默書、堂測、測驗、綜合評量(實作評量、專項評量)、考試。
形成性評核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(老師、家長、學生)、作業、筆記、工作紙、口語表達、隨筆、作文、報告、實驗、時事分享、學習歷程反思、專題研習、體適能、背誦、默書、堂測、測驗等 |
總結性評核 | 綜合評量(實作評量、專項評量)、考試(紙筆測試) |
科目 | 形成性評核 | 總結性評核 | ||
項目 | 比例 | 項目 | 比例 | |
中文讀本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默書、背誦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中文作文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口語、隨筆、作文 | 60% | 考試 | 40% |
英文A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堂測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英文B(閱讀理解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課堂練習、閱讀報告、測驗 | 100% | ||
英文B(作文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課堂練習、測驗 | 100% | ||
英文B(會話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課堂練習、測驗 | 100% | ||
英文B(聆聽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課堂練習、測驗 | 100% | ||
數學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堂測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歷史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報告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地理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報告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社會與人文(歷史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報告、測驗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社會與人文(地理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報告、測驗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物理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筆記、實驗、報告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化學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工作紙、練習冊、筆記、實驗、報告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生物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工作紙、筆記、實驗、報告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自然科學(物理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工作紙、筆記、實驗、報告、測驗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自然科學(化學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工作紙、筆記、實驗、報告、測驗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自然科學(生物)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工作紙、筆記、實驗、報告、測驗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科學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習作、工作紙、筆記、實驗、報告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會計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工作紙、筆記、報告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經濟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作業、工作紙、筆記、報告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
電腦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筆記、報告、課堂練習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綜合應用技能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硬件操作、程式編寫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視覺藝術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筆記、創作說明、練習、作業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體育與健康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筆記、技能練習、健康理論、體適能測試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音樂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課堂練習、音樂常識、課堂創作、樂譜視唱 | 70% | 綜合評量 | 30% |
德育 | 課堂參與、學習態度、時事分享、工作紙、報告、學習歷程反思表 | 100% |
小學部
各學習領域/學科以多元評核為原則,根據學校的學生評核理念,實施形成性及總結性評核,各學科根據實際教學情況制定相應的評核項目,如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功課、默書、測驗、背誦、作文、口語表達、硬筆、毛筆、聆聽與會話練習、工作紙、邏輯思維、增潤冊、計算檢測、實驗、課堂練習、實作練習、專項練習、體適能、測驗、綜合評量(實作評量、專項評量)、考試等。
形成性評核 | 學習態度(老師、家長、學生)、課堂參與、功課、默書、測驗、背誦、作文、口語表達、硬筆、毛筆、聆聽與會話練習、工作紙、邏輯思維、增潤冊、計算檢測、實驗、課堂練習、體適能、實作練習、專項練習、測驗等 |
總結性評核 | 綜合評量(實作評量、專項評量)、考試(紙筆測試) |
年級 | 科目 | 形成性評核 | 總結性評核 | |||
項目 | 比例 | 項目 | 比例 | |||
P1-P4 | 中文 | 讀本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功課、默書、測驗、背誦 | 70% | 考試 | 30% |
P5-P6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功課、默書、測驗、背誦 | 60% | 考試 | 40% | ||
P1-P6 | 綜合能力表達 | 作文、口語表達 | 100% | |||
P1-P2 | 書法 | 硬筆 | 100% | |||
P3-P6 | 硬筆、毛筆 | 100% | ||||
P1-P3 | 英文 | 英文讀本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功課、背誦、默書、測驗 | 70% | 考試 | 30% |
英文聆聽及會話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聆聽與會話練習 | 70% | 考試 | 30% | ||
P4-P6 | 英文讀本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功課、背誦、默書、測驗 | 60% | 考試 | 40% | |
英文作文 | 工作紙 | 100% | ||||
英文閱讀理解 | 工作紙 | 100% | ||||
英文聆聽及會話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聆聽與會話練習 | 60% | 考試 | 40% | ||
P1-P4 | 數學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邏輯思維、增潤冊、計算檢測、測驗 | 70% | 考試 | 30% | |
P5-P6 | 60% | 考試 | 40% | |||
P1-P4 | 常識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功課、實驗、專項練習、測驗 | 70% | 考試 | 30% | |
P5-P6 | 60% | 考試 | 40% | |||
P1-P6 | 德育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實作練習、工作紙 | 80% | 綜合 評量 | 20% | |
P1-P3 | 電腦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課堂練習、專項練習 | 70% | 綜合 評量 | 30% | |
P4-P6 | 60% | 40% | ||||
P1-P4 | 體育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專項練習、體適能 | 70% | 綜合 評量 | 30% | |
P5-P6 | 60% | 40% | ||||
P1-P4 | 音樂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專項練習、測驗 | 70% | 綜合 評量 | 30% | |
P5-P6 | 60% | 40% | ||||
P1-P4 | 視藝 | 學習態度、課堂參與、實作練習、專項練習 | 70% | 綜合 評量 | 30% | |
P5-P6 | 60% | 40% |
幼稚園
評核內容 :包括A健康與體育、B語言、C個人、社會與人文、D數學與科學、E藝術五大領域。
評核方式:結合運用口語評量、實作評量、檔案評量、紙筆測試。
評核項目:校園生活、課堂表現、口語表達、動作技巧、學具操作、工作紙等。
形成性評核 80%
校園生活、課堂表現、口語表達、動作技巧、學具操作、工作紙
總結性評核 20%
口語表達、動作技巧、學具操作、工作紙
評核結果:“學生學習評估報告表”及“學生生活與行為表現記錄表”評核參與者為教師及學生;“學生生活記錄表”評核參與者為家長及學生。
(四) 補救教學輔助措施
學段結束,經學部教務處檢視學生學習表現,若發現學習成績未如理想,為幫助學生提高學習效能,開設英文(小四至高一級)、數學(小四至高一級)、理科(高一級)的保底促進班,以助其建立嚴謹有效的學習習慣,促進學生學習成功。